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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级学生申请自主实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26        浏览次数:56

各位同学:

2010级学生实习工作开始啦!首先是自主实习的同学请关注。

1)云南、贵州、四川、重庆、江西、安徽、新疆、甘肃由学校统一安排,一般不允许自主实习。特殊原因需要联络教务处吴成领老师。如新疆、甘肃籍学生计划自主实习,务必告知。(联络教务处吴老师行政楼218室)

2)需要《关于**同学到贵校教育实习的函》(有教务处章)的同学也请尽快到闵行校区行政楼218室领取。

3)申报自主实习的同学需要参加58日在闵行校区行政楼403参加动员咨询会议。

4)自主实习学生比例不超过本专业学生的20%。中文系不超过22人。故每班申请时请注意比例。在人数超过时,按原籍就近原则、学校品牌进行筛选。

5)申请流程:填写异地实习申请表—自主实习学校在申请表上盖章、签署意见-院系领导审核-教务处备档

     请各班长统计自主实习学生名单,于5月6日前反馈给我,班长名单和我处表格核对后我再提交.

具体自主实习要求请参阅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异地实习自主申请表.doc

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自主申请异地实习管理条例.doc

附件3:华东师范大学师范生自主申请异地实习要求.doc

附件4:教育实习安全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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