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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系2019级汉语言文学(非师范)专业拔尖创新班选拔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25        浏览次数:9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的意见》《华东师范大学关于实施拔尖与卓越学生培养计划的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将在中文系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简称“基地班”)的基础上,建设面向拔尖创新人才2.0的“元化班”。“元化班”将以“育人、文明、发展”三大使命为指引,以“强化使命驱动、注重大师引领、创新学习方式、提升综合素养,促进学科交叉和科教融合、深化国际合作、科学选才鉴才”为理念,致力于培养具有深厚的爱国情怀、宽广的国际视野和远大的学术理想的优秀青年研究者和思想家。

第二条 中文系成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班招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系主任担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的副系主任、专业点责任教授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党政联席会成员、教学委员会副主任、教研室主任组成。领导小组名单见附录一。

第三条 中文系成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班招生选拔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由分管本科教学的副系主任担任组长,专业点责任教授和分管学生工作的系党委副书记、书院副书记、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组员由系教学委员会成员、教研室主任、本科教学秘书、本科辅导员组成。工作小组名单见附录二。

 

第二章 选拔条件

第四条 申请人应为bat365官网登录入口汉语言文学(非师范)专业2019级在读本科生,包括2019级历史学(非师范)专业、哲学专业转入2019级汉语言文学(非师范)专业的学生(公费师范生、自费师范生、留学生不参与选拔),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品行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学习成绩良好。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具有学术研究兴趣,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成为拔尖创新人才的潜质,能够在本科阶段结束后继续深造。

(四)修读完成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大一上学期)通识教育课程、文史哲大类必修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应修课程列表见附录三。

(五)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大一上学期)全部课程平均绩点在3.5以上(含),且无不及格科目。

第五条 为发现志向远大、学术潜力大、综合能力强、心理素质好的偏才、怪才,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大一上学期)全部课程平均绩点在2.8以上(含),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特别选拔程序:

(一)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突出科研创新潜质,在本专业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等学术成果者。学术刊物包括权威级刊物、CSSCI来源类刊物(含集刊)、CSSCI来源类刊物扩展版(含集刊)。权威级刊物以《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人文社科类权威期刊目录(试行)》为依据,CSSCI来源类刊物(含集刊)、CSSCI来源类刊物扩展版(含集刊)以2019-2020年目录为依据。学术刊物目录见附件一。

(二)具有特殊创作专长、突出写作创新能力,在文学二级以上(含)期刊发表作品者。文学期刊目录见附件二。

(三)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突出科研创新潜质或具有特殊创作专长、突出写作创新能力,尚未发表学术成果或文学作品者,能够取得相关专业三名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

第六条 获得拔尖班预录取资格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一)受到刑事或违纪处分;

(二)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大一下学期)全部课程平均绩点低于3.0,或有不及格科目。

 

第三章 招生人数

第七条 2019拔尖班最终选拔人数不超过25人,其中20人通过选拔程序决定,其余5人为机动名额,为申请特别选拔的学生留置。

 

第四章 选拔办法

第八条 中文系原则上根据学生的综合排名择优选拔拔尖班学员。综合排名由高考入学成绩(10%)、原创作品成绩(40%)、个人研究计划(10%)、面试成绩(40%)四部分累加排序,具体细则如下:

(一)高考入学成绩以生源地高考总分为基准,计算方法为:F=高考成绩/生源地高考总分×100

(二)提交两篇个人原创作品,由拔尖创新专家委员会进行盲审打分,最终成绩取两篇作品的平均分。原创作品包括两类,A类为学术论文和读书报告,B类为读书笔记和文学创作。提交的原创作品中,一篇必须为A类作品,另一篇可以自选。

(三)提交一份进入拔尖班后的个人研究计划,由拔尖创新专家委员会进行盲审打分。

(四)面试由自我介绍、英语介绍、抽签答题、现场答题四个环节组成,由拔尖创新专家委员会根据实际面试情况进行打分,成绩取平均分。

第九条 特别选拔程序如下:

(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院系审核同意后,与其他学生一起参加选拔流程。

 

第五章 实施程序

第十条 选拔工作按照以下程序实施:

(一)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政策制定中文系拔尖班人才选拔办法,报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向2019级汉语言文学(非师范)专业全体学生公示,并向学校教务处备案。

(二)工作小组建立2019级拔尖班选拔QQ群(群号:1057146113),作为发布相关通知的唯一官方渠道。

(三)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应于202067日前将《中文系2019级汉语言文学专业“拔尖班”选拔报名表》、个人原创作品、个人研究计划、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工作小组邮箱zhwxbajian2019@163.com。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则工作小组将不再接收。报名表及提交要求见附件三。

(四)申请特别选拔程序的学生,应同时提交相关专业三名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信(须附专家职务、就职单位信息和签名)。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则工作小组将不再接收。

(五)中文系将对学生所提交的个人原创作品、个人研究计划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等情况,未通过审核鉴定者将被取消选拔资格。

(六)结合国家和学校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此次面试将通过“腾讯会议APP”采用线上形式开展,学生须具备参加线上面试的条件。

(七)工作小组根据综合排名情况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在系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将向学校教务处上报录取名单。

(八)学生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可以向工作小组提出。工作小组将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并向提出异议的学生个别反馈调查处理情况。

 

第六章 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 有学生被取消或主动放弃拔尖班预录取资格,将不予候补。

第十二条 拔尖班实行流动机制,在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大二下学期)将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未通过者将取消其拔尖班学员资格。

第十三条 本选拔方案最终解释权由工作小组所有。

第十四条 拔尖班选拔工作咨询办法:

联系人:缪晶晶老师

办公电话:(02154342713

电子邮箱:jjmiao@zhwx.ecnu.edu.cn


 

附录一:

 

中文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班招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朱国华

副组长:吕志峰,罗岗

组员(按姓氏笔画顺序):

王峰,王嘉军,文贵良,方笑一,白于蓝,汤拥华,张春田,范劲,郑伟,徐燕婷,徐默凡,彭国忠

 

 


 

附录二:

 

中文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班招生选拔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吕志峰

副组长:罗岗,徐燕婷,栗蕊蕊,董榕

组员(按姓氏笔画顺序):

王峰,王意如,方笑一,白于蓝,朱惠国,刘阳,杜心源,李舜华,杨焄,张春田,范劲,金雯,郑伟,倪文尖,徐默凡,彭国忠,韩蕾

秘书:缪晶晶,王培茗

 


 

附录三: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大一上学期)应修读课程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英语类

2019级学生)

通用学术英语听说(或高级)

2

通用学术英语读写(或高级)

2

英语类

2018级转专业学生)

学术英语听说Ⅰ(或高级)

2

学术英语阅读(或高级)

2

计算机类

(三选一,免修学生除外)

大学信息技术—数字媒体基础

2

大学信息技术—数据分析与可视化

大学信息技术—程序设计基础

思政类

(港澳台学生除外)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

文史哲大类必修

中国文学经典(上)

3

中国古代文明(上)

3

哲学导论

3

 

 

 附件一-1: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人文社科权威期刊目录.pdf

 附件一-2:CSSCI来源期刊(2019-2020)目录.pdf

 附件一-3:CSSCI扩展版(2019-2020)目录.pdf

 附件二:文学期刊目录.pdf

 附件三:中文系2019级汉语言文学专业“拔尖班”选拔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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