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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bat365官网登录入口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3        浏览次数:213
 

 

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团章规定的基层团组织的任务之一。为规范和加强“推优”工作,充分发挥高校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主阵地的作用,依据校党委的要求和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上海市委有关“推优”工作文件的精神,参照《华东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实施办法》(详见附件1)。根据《实施办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优”程序

1.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结合团员教育评议情况,研究提出拟推荐对象;召开支部“推优”大会,介绍拟推荐对象情况,团员讨论研究,并通过无记名投票等方式,差额推选推荐对象,推荐对象得票数需超过团员总人数的50%,投票结果需在团支部范围内公示5天。团员投票结果原则上仅作为推优参考的依据之一

2.团支委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广泛听取意见,作出综合评定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报中文系团组织审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的过程中,团支部要认真广泛听取辅导员、支部内青年的意见。

3.中文系团组织在考察基础上,审核工作程序、人选条件等信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召开团委会讨论审议,通过后,由团组织书记签署意见,向党组织推荐。经中文系团组织审定的推荐对象,由团组织填写《推荐表》(附件2)并逐级签字盖章

4.《推荐表》一式二份,纸质版请于返校后交至中文系团委办公室

 

二、时间节点

各团支部应在在完成《推优工作统计表》附件3)4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团组织公邮ecnuzwtj@163.com,纸质版请于返校后交至中文系团委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根据最新《实施办法》,中文系各团支部每学期集中进行一次推优工作,每次推优有效期为2年。

    2.中文系团支部推优比例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10%(四舍五入若无特殊情况,推优总人数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推优工作将纳入中文系团组织考核。

    3.毕业班团支部本学期无需开展推优工作

    4.邮件命名格式:XX级本科生X班或研究生推优工作统计表、情况小结及推优计划文件以附件的形式发送。

5.团支部“推优”工作一般由团支部书记负责,如团支部书记本人参与当次推优,应回避。

6.推优表填写注意事项【请严格参照注意事项,表格不得有涂改痕迹】

(1)签名部分必须手写(或手写体签名章),其余部分手写打印均可。手写部分请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不得涂改

(2)“民族”一行,如汉族,应填“汉”。出生地填写规范:直辖市写市名,如:北京、上海;省、自治区填两级,如浙江杭州、新疆乌鲁木齐。较长的请调整行距——最小值、0磅。

(3)学历填写接收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本科生应填“高中毕业”(硕士为“本科毕业”,以此类推),但如本科生已写了“本科”,可改为“本科在读”,以此类推。

(4)“所在单位”填写“XX院系XX专业XX班/团支部”。“身份(职务职称)”包括团支部书记、班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或其他职务,单位、身份应能够对应,没有担任职务的填写“学生”即可。

(5)加入共青团时间、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精确到日。(所有需要填写的空格都不得为空)

(6)“团支部大会意见”填写“推优”大会决议,包括对该同学基本情况、主要优缺点和对其的评价,“推优”大会的时间、地点、与会人数等基本情况和票决情况,会议形成的推荐意见等,由团支部书记签名。(团支部意见的落款时间应与开会时间一致)。“公示情况”一栏填写:公示期自 2020年 xx 月xx日至xx日,其间如有来访、来电应如实填写。若无,则填“公示无异议”。(公示日期应自“团支部大会意见”第二天起,公示5天;公示落款日期应在公示结束后第二天,团支部书记签字。

(7)“院系团组织意见”由中文系团委书记签字,加盖中文系团委章。(章盖在团委老师签名处,要盖正,偏离超过45度,将发回重盖)。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

梁老师 33503242

2.联系邮箱

ecnuzwtj@163.com

3.值班地点:

中文系4135办公室

4.值班时间:周三8:30-11:30 13:00-16:30

 

附件1.推优工作实施条例(2019年版).docx

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共青团推优对象审核表.docx

附件3.华东师范大学推优工作统计表模板.doc

 

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委员会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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