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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丨拟对7名教育硕士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18        浏览次数:224

 

 

 

根据2017年5月15日第7次校长办公会议决以及《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华师研【2017】34号)第三十三条第五款和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拟对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7教育硕士作退学处理。

现将拟退学名单公告如下:

学号

姓名

51152901033

范翔云

51152901044

何睿

51152901075

陆欣诚

51152901089

舒楠

51162901053

迪丽努尔·拜科日

71172901030

买尔哈巴·司马义

71182901044

史钦瑜

公告时间:20191118日-20191125日。

研究生本人如对处理决定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中文系办公室提请复核,超过公告期的,中文系不再受理。学校对于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研究生将作自动退学处理。

联系电话:54344874

特此公告。

 

 

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

20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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