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本专科生奖学金评选要求,中文系现启动2018-2019学年本专科生奖学金申报推选工作,现将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2018年9月-2019年6月在校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具体范围参看各奖助学金评审办法。
2.2019年插班进入我校的学生不参加申请。
3.2018-2019学年两学期均公派校外交流的学生不参加本次申请。
二、参评奖学金项目介绍
奖项名称 | 金额 (元/人) | 是否可兼得 | 是否分配名额 | 说明 |
国家奖学金 | 8000 | 否 | 是 | 可参考《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中的《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特等5000 一等3500 二等2000 三等1000 | 否 | 是 | 可参考《华东师范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 | 部分可以 | 是 | 今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将与助学金评审通知一起下发,预计在9月下旬。 |
分众奖学金 | 5000 | 是 | 是 | 1、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优秀学生;2、本科生仅限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学生申请。 |
本科生创新型社会奖学金 | 不定 | 是 | 否 | 1、院系核实学生陈述的真实性,在网上进行审核并推荐,不限制院系学部书院具体审批名额; 2、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遴选候选人,将“本科生创新型社会奖学金”改为具体奖学金名称,届时进行公示。 |
三、申请条件
1.具体以各项奖学金的评审规定及中文系评审办法为准。
2.申请各类奖学金时必须已经按学校规定完成缴费义务且正常注册并取得学籍(学费未缴,但已经申请绿色通道或已经办理生源地、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受限,但学生应在贷款发放后或在12月底完成缴费)。
四、评选流程
1.学生网上申请(9月16日截止)
申请者在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www.xsgzb.ecnu.edu.cn/),点击左上角“首页”菜单弹出的“系统登录”,登陆后在“奖助信息区”中,点击“本人奖助学金和荣誉奖励申请或获得一览”进入申请界面,选择要申请的奖学金名称后,点击“新增”按钮,填写有关信息后保存即可。(如忘记密码,可以请辅导员老师进行密码初始化。)
转专业学生申请时,应选择2018-2019学年就读的年级和实体院系学部书院。(如出现无法选择的情况,可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王老师 电话62233400 dlwang@admin.ecnu.edu.cn ,邮件务必注明姓名、学号、联系电话。)
奖学金获得是建立在学生本人申请的基础上,网上申请填报后务必确认申请理由等信息已经保存完整,因网络问题没有网络申请成功的,务必在9月16日前告知院系辅导员,否则一律视为放弃。因为学生本人没有申请而产生遗漏情况,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2.推选办法
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中文系自身情况制定《中文系2018-2019学年本科生奖学金推选办法》(见附件一)确定推荐名单。原则上本科生奖学金不能兼得,在同时满足不同奖学金标准时,将根据学生意愿选择所获奖学金。
3.评选公示
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评审实施方法及分配名额组织奖学金评审工作,并将获奖学生名单在本单位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完成网上审批。
4.报送材料
获得中文系奖学金推选资格的同学,以下奖项需要9月27日之前将相关表格递交辅导员统一交至系里。
需要递交的材料要求如下:
奖项名称 | 所需材料 | 备注 |
国家奖学金 | 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纸质一式三份) 2.《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电子版,请学生填写、院系根据纸质材料检查并汇总。) | 严格遵照《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模板填写。 汇总表中的内容务必与申请表一致。 |
注:本表所列材料均附于附件中。本表未列的奖项暂无需提供纸质申请材料,网上填写申请即可。如有需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另行通知。 |
5.学校复审及公示。
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网上审批的名单进行复审,并进行五个工作日的网上公示。
6.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相关设奖单位终审。
附件一:《中文系2018-2019学年本科生奖学金推选办法》
附件二:国家奖学金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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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