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5月15日第7次校长办公会议决以及《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华师研【2017】34号)第三十三条第五款和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拟对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1名博士研究生作退学处理。 现将拟退学名单公告如下: 姓名 | 学号 | CHO SUNGJIN | 52122901038 | 公告时间:2018年7月5日-2018年7月11日。 研究生本人如对处理决定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中文系办公室提请复核,超过公告期的,中文系不再受理。学校对于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研究生将作自动退学处理。 联系电话:54344874。 特此公告。 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 2018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