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定于2017年11月4日(星期六)进行,校内公告已发(网址:http://jwc.ecnu.edu.cn/s/110/t/486/69/cd/info158157.htm)。
本次报名时间很短,而且均在假期,请各位同学详细阅读报名公告(http://www.ntce.cn/html1/report/17081/6317-1.htm)。
报名分为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输入、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审核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报考对象:全日制三年级(含)(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考生四年级)以上考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考生网上信息输入时间:9月5日(星期二)8:00-- 9月8日(星期五)16:00,报名网址:http://www.ntce.cn;
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审核时间:9月6日(星期三)9:00—9月9日(星期六)16:00,确认审核由报名点工作人员网上操作,无需前往现场,考生请关注自己报名的状态,1.审核通过:请及时缴费,未按时缴费报名无效;2. 审核未通过:请关注未通过原因,修改后重新报名(所报科目需重新选择);3. 待审核,请确认考区是否选择“华东师范大学在校生”,考区选错本考区看不到你的报名信息;
考生网上缴费: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审核通过后,请于9月14日24:00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完成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注:考生通过审核后即可缴费,逾期未在网上缴费者报名无效。)
发票领取: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若需要发票可于9月18日(星期一)-9月19日(星期二)09:00-11:00或13:00-16:00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闵行校区第一教学楼415领取发票。
注意事项:
1. 本次两大变化:a. 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b. 小学面试新增“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学科;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新增“ 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
2. 我校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考区必须为华东师范大学(在校生)考区;
3. 关于中职教师资格的适用范围, 可参考《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4. 特别提醒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照片须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以白色背景为佳。(请不要使用大头贴、美图等美化过的照片,请勿使用翻拍照片)
5. 网上报名信息输入中的“是否师范生”请如实填写。
6. 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个人信息填写错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