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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市居民医保、大学生补充商业医疗保险计划
发布时间:2015-10-20        浏览次数:9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上海市大学生应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体系,并建议同学自愿参投大学生补充商业医疗保险,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所有学生(除委培定向,含延期)务必缴纳医保(医保是一年一缴的),基本医保费在公共数据库缴费平台上进行。缴纳办法见附件2.
2、今年新入学同学(包括以前没有交过,延期)的尽可能参加补充商业保险,商保一般是几年一起交,商业保险通过微信扫码缴费。缴纳办法见附件2。
3、请同学们在11月15号下午16:00之前完成基本医保在平台上的缴费和商业保险在微信中的提交工作,11月15号16:00之后财务处和保险公司将关闭系统。

4、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和提交工作,2015年9月1日后发生的医疗费由学生自付。
      详细通知见“附件1  2015年上海市居民医保、大学生补充商业医疗保险计划”。如有需要纸质版材料,请以院系为单位,到两校区学工部领取。办公室地址:中北地理馆105,电话6223121;闵行行政楼210 ,电话54344862.
附件1 2015年上海市居民医保、大学生补充商业医疗保险计划.pdf

附件2 医保缴费步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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