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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申请暑期课程成绩记录撤销相关事宜
发布时间:2015-10-13        浏览次数:20

按照《华东师范大学暑期短学期实施办法》规定,学生暑期短学期修读培养方案以外的课程(经教务处决议认定为通识选修课及不在培养方案中的专业教育选修课程),可以根据学生个人意愿申请办理不记入成绩档案。

 

工作流程: 学生填写《课程成绩撤销申请表》,由学生所在院系审核是否属实,10月23日之前提交到文史哲楼4223教务办公室,学生在11月3日到11月13日期间按照学分缴费(普通本科生125元/学分、留学生300元/学分,登录公共数据库缴费平台),缴费成功后教务处进行成绩消除。

 

华东师范大学课程成绩记录撤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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